分配利润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在弥补亏损、提取盈余公积和分配股利后留存的历年结存利润,其计算公式可分为基本公式和扩展形式,具体如下:
一、基本计算公式
末未分配利润 = 期初未分配利润 + 本期净利润
提取盈余公积
分配投资者利润
期初未分配利润:上一会计期末结转的未分配利润余额(若为亏损则为负数)。
本期净利润:企业当期税后利润,计算公式为:
利润 = 营业收入
营业成本
税金及附加 – 期间费用(销售/管理/财务费用) – 资产减值损失 + 公允价格变动收益 + 投资收益 + 营业外收入 – 营业外支出 – 所得税费用
提取盈余公积:包括法定盈余公积(通常按利润的10%提取)和任意盈余公积。
分配投资者利润:如现金股利、股票股利等。
二、扩展公式(考虑以前年度调整及其他影响)
企业存在以前年度亏损或调整项目,公式需扩展为:
末未分配利润 = 期初未分配利润 + 本期净利润
弥补以前年度亏损
提取盈余公积 – 分配投资者利润 + 其他转入(如盈余公积补亏) ±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
弥补以前年度亏损:净利润需优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(税法规定补亏期限不超过5年)。
其他转入:例如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转入的金额。
以前年度损益调整:会计政策变更或差错更正引起的调整。
三、关键注意事项
. 利润分配顺序:
业需按法定顺序分配利润:
弥补亏损 → 缴纳所得税 →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→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→ 分配股利。
. 与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:
产负债表中的“未分配利润”应与利润表的“净利润”通过下面内容关系验证:
末未分配利润 = 期初未分配利润 + 净利润
利润分配(提取公积、股利等) ± 以前年度调整。
. 独特情形:
累计亏损:若结局为负数,则表示未弥补亏损,需在资产负债表中以“-”列示。
转增股本: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需缴纳个人所得税(税率20%)。
四、示例计算
设某公司2025年数据如下:
期初未分配利润:100万元
本期净利润:200万元
提取法定盈余公积(10%):20万元
分配股东现金股利:80万元
以前年度损益调整(补亏):-30万元
期末未分配利润 = 100 + 200
20
80 – 30 = 170万元
参考依据
公式核心逻辑来自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及实务操作,具体应用需结合公司章程和税务政策(如弥补亏损年限、分红税率等)。
实务中需注意未分配利润可能以非现金形式存在(如应收账款、固定资产投资等),影响实际分红能力。
需进一步了解会计分录或税务处理,可参考中的详细流程。